财 富 下面纳僧和大家来谈谈财富: 一、财富由布施而来 财布施是财富的正因,其它什么努力工作、用心经营、贵人相助、机遇机会等等,都是助缘。如果想果报早一点来,现生就来,很快就来,那就要努力做好各种助缘。俗话说得好,黄金顺流漂来,也要趁早去捞。 积集福报资粮是一切成佛之道中不可或缺,修行人想要了解空性,想获得无上佛果,在福报资粮未圆满之前是无法办到。 福报的来源除了要闻、思、修,主要还是要靠发菩提心来获得。经典里说道:“不积资粮无悉地,犹如榨沙不出油。” 二、正确的认识财富 我们中国人,遇到家境困难,生活无着,或是生意不景气,就去求财神。 在印度,就是敬奉功德天——如供天仪轨所说的“南无第一威德成就众事大功德天”,求功德天的恩赐财富。 故事就这样发生了:有人家道衰落,就供养功德天,早晚都诚意地礼拜。一直供养到两年,居然得到了功德天的 感应。 那天,听见有人推门进来,一看正是功德天。 穷人急忙起来,以最虔敬而欢喜的心情去迎接。 功德天是一位最美丽的女郎,可是当她将坐下时,外面又有人推门。 穷人忙着去看时,这回来的,却是一位又黑又丑的女郎。 穷人阻止她进来,可是那位黑女郎,却一定要进来,同时说:“功德天是我姊姊,我是她的妹妹——黑女,我们姊妹是从来不曾分离的。 你请她,即使不请我,我也非来不可。 姊姊来赐与财富,我是来销散财物的,你见过有积聚财物而不散失的吗?” 这一 故事说明了:世上的一切财富,都是无常的。得来是那样艰难! 可是结果是不能不散失,而且又散失得那么容易。 所以我们学佛的,财富不可强求;如散失了,也不必过分的懊丧,因为这是迟早要散失的。 反而应该注意:财富应怎样得来,得来了应怎样处理,才不致让它无意义地消散了。 三、财富究竟属于谁 财富,到底是属于谁的?这个看来简单的问题,实际上非常复杂。 这要从三方面去说。 从先前的因缘说,那就是“宿因则共,现缘或别”。 这是说:从以前业感而有的宿因说,大地、河山、火、水、田、园、一朵花、一株草,这些(一般看作)自然而有的,都是大家共业所感的,不但是人,也还是畜生等所同感的。 如披拂的春风,和暖的日光,山石,土壤,这不都是共有的吗? 凡是共业所感的,不是一人的力量所能转移。 如大家的善业增上,就会进步而逐渐地清净庄严。 如恶业增上,就会衰退而成为贫瘠荒凉。 经过了人的功力(也还有前生业力的彼此不同),这些自然物,就有属此属彼的差别,所以说“现缘或别”。 如本是荒地,有人加以垦殖,土地转为肥沃,收成也多而又好;如林木,经人工采伐、运输,加以制造而成用具,这就不再是一切共有的了。 然以农业品来说,土地本不是个人的。要垦殖,需要农具,是工人制成的。 农具所用的铁,又是从矿山采取,经锻炼等而成。 此外,肥料、种子、水利,一切都与现缘的人功有关。 如究竟的推论起来,如佛法所常说的:一法从一切法成,一法助成一切法。所以一切现缘所有物,也都有共同的意义。 不过依功力——现缘的主要或旁助的不同,显出属此属彼的差别罢了! 如从当前的摄受说,那就是“摄取则别,受用或共”。 摄取,是有所摄属而成为某方所有的——是个人的,是一家的,某一社团的,某一国家的。 虽其中也有是多人所公有的,但主权有了摄属,便成为不共于他(别)的土地或财物了。 这种私有的摄属,由于自私的占有欲,知识的不充分,每每超出其应得的限量。 根据上面所说的宿因现缘来看,不一定是合理的。 甚至如古代的以人为奴隶,看作自己的财富而可以买卖(到现在,人类还以牛马等为自己所有,而自由地加以奴役或杀害)。 又如某国人发现一岛屿,就被看作该国所有,或者禁止别人移殖。又如侵略者以武力取得别国的领土或权益,也被看作合法。 不过,世间原是不太理想的,原是不离自我的私有观念的(无我就出世了)。 加上财富本身,含有“现缘或别”的成分,所以自然的会成为私有制。 这种摄取而属此属彼,不一定理想,但为了维护社会安定,必然地产生成文或不成文的法规,而防范相互的侵占。 在时代的演变下——知识进步,道德进步,自会逐渐地走向合理。 如民生主义,进步到耕者有其田;都市土地,涨价归公等。 如知识更发达,道德更进步,现缘更密切(人类的关系更切),相信会逐渐到达“大同”境地,也就是更合于“宿因则共,现缘或别”的法则。 然而,世间永久是世间,摄属的私有性,也永久会存在的。 如真能完全超出私有的摄属关系,那只有净土了。 由于“宿因则共,现缘或别”的关系,尽管财富的摄属私有化,论到受用,还是可能共用的。 如农夫的庄稼,麻雀们要来分享他的果实。如栽植花木,不准人摘取,也得让人观赏。 即使围起来谢绝参观,花香阵阵,还是要随风而送到别人的鼻中。 你打开收音机,倾听优美的歌曲,不知你的邻人,也正在受用呢!房屋是你的,如偶然暴雨,路人来檐前避避雨,终该是可以的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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